湖南娄底一培训学校老板被立案追责
湖南娄底一培训学校老板被立案追责
湖南娄底一培训学校老板被立案追责
依法取得薪资报酬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按时(ànshí)足额发放(fāfàng)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(fǎdìng)义务近日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公安局治安(zhìān)大队侦办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为11名群众讨回欠薪14万余元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
4月10日,新化县公安局接县人社局移送“关于陈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”案件线索(ànjiànxiànsuǒ),治安大队(dàduì)迅速组织警力展开侦查。
经查,自(zì)2024年2月至2025年3月,孟公镇某培训学校老板陈某拖欠刘某、罗某等11名劳动者14万余元工资未支付,且经相关部门(bùmén)多次责令支付,陈某仍以各种理由(lǐyóu)推脱。
4月23日,犯罪嫌疑人陈某被民警(mínjǐng)抓获归案。经查证后,陈某因涉嫌拒不支付(zhīfù)劳动报酬罪被依法刑事拘留。
经民警做工作,陈某愿意筹款(chóukuǎn)发放其所欠员工薪酬,并经其家属筹措(chóucuò)款项,14万余元欠薪已全部交予公安机关代为发放。
目前,民警(mínjǐng)正陆续将追回的欠薪(qiànxīn)发还给11名员工,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之中。
以转移财产、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(zhīfù)劳动者的(de)劳动报酬,数额较大的,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拒不支付的,其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,公安机关(gōngānjīguān)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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